重庆:教育收费“六不”学校将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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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3:20 光明网 | ||||||||
记者 茆琛 新华社重庆3月31日电 今后重庆各中小学在进行服务性收费中,如存在“事先不宣传、事后不公示、学生缴费不自愿、学校收费不开发票、不允许未缴费学生报到、不向未缴费学生发教材”等任意一
重庆市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课外教育活动费、体检费、学具材料费、升学考前补习费、课余时间上网费、教辅资料费、影视教育费等7项,针对城市、城镇小学和初中开展的不同服务性活动,重庆市将服务性收费最高限额标准分别定为160元、185元、210元三类。重庆市教委副主任彭智勇介绍,课外教育活动费是根据《重庆市全日制中小学课外教育活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按运行成本测算的,相对以往学校收取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更有利于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部门严惩“六不”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要公布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要求,凡未列入服务性收费7类项目的收费名目,以及违反学生自愿原则强行进行服务性收费,均被视为乱收费,学生、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学校和有关单位不得打击报复,否则,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严肃查处。 据调查,2005年春季开学期间,重庆市个别区县学校存在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收费不开票、服务性收费与一费制捆绑强制收费、未公示服务性收费项目文件等问题。目前,重庆市教委、市物价局等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