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已有房贷夫妻再申贷按第二套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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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6:11 新华网 | ||||||||
在房贷日益趋紧的情形下,沪上工行、中行、建行、交行等纷纷表示,夫妻两人申请房贷时将被视为“同一借款人”。 如果夫妻两人已有一套房贷,再次申贷时,将适用银行第二套房贷的利率、成数等。但也有银行仍按“首套购房”的标准审核,不过要考察还款能力。
沪上多数银行还认为,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将是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责任编辑:廖敏)(来源:新闻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