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公务员状告商务部案休庭 原告未准时到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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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1:30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昨日上午,由于原告当事人和代理人均未按时出庭,东城法院宣布,唐女士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取消公务员资格一案暂停审理。 向商务部索赔5001元 唐女士大学毕业后,在老家结婚。去年8月,考上公务员的她进入商务部人事司办公
唐女士说,国家规定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不得被辞退,她认为商务部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为此,她将商务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000元经济损失并赔偿她1元的精神抚慰金。 开庭两分钟即休庭 上午8时35分,法庭座无虚席,审判长、审判员和被告代理人按时就座等候开庭,但原告席上却不见代理人和当事人的身影。8时45分,法官宣布开庭,两分钟后,法官宣布休庭。原因是原告接到了开庭传票未按时出庭,并未说明情况。 昨晚,唐女士的代理人史律师在电话中表示,他们不是有意不出庭,而是出庭通知上注明是上午9时庭审。据介绍,昨日上午8时45分,唐女士按照先前通知的时间赶到法庭外等候开庭,但不见法官传唤。史律师表示,她与唐女士正在着手向法院提交申请,希望能再次开庭。 传真失误资料失实 至于取消唐女士公务员录用资格的问题,昨日被告商务部的代理人拒绝回答。此前商务部人事司办公室李主任曾解释,唐女士录用时填写的是“未婚”,怀孕后又向单位出示假结婚证,因此认定唐女士品质不可靠,决定取消录用。 对此,史律师认为,唐女士老家的婚姻登记机关,曾向商务部发过一份声称没有查到唐女士结婚登记资料的传真。但随后发现此传真系工作失误所致,并承认唐女士已婚的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