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砍同学百余刀 少女被判十五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4: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商丘讯永城市实验中学初中三年级学生李某,因嫌弃胡某不能按己愿与之相处,而恼怒在心,疯狂砍胡某百余刀。昨日,记者获悉,永城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李某与被害人胡某是同班同学。李某因嫌弃胡某不能按己愿与之相处,而恼怒在心。去年10月21日晚8时许,乘放晚自习回家之机,李某将胡某骗至一小胡同内,用菜刀
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犯罪时不满16岁,对李玫处以有期徒刑15年,并判处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4.7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