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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 依法“上限”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5:2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张立) 机动车撞行人后,责任该如何认定?超载、酒后驾驶罚款应给予怎样的处罚?下周一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草案)》,就我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具体罚款处罚执行标准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如顺利,该草案有望在三审后施行。

  该草案立足民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需求,依据“预防为主、严格管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我省实际,建议将整体的罚款标准把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幅度内的中等偏下水平。但对于客车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则希望按照法定罚款标准的上限进行最高处罚。此外,为有效遏制机动车超速,草案提议按道路的不同种类,对机动车超速行为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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