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华中电力集团总经理林孔兴受贿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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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7:4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梅华峰、实习生冯李玥、通讯员陈群安、涂文竞报道:昨日,原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林孔兴夫妇受贿案,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林孔兴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王萍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追缴赃款365972元,各没收财产50万元。两人不服,表示上诉。 随州中院审理查明,现年65岁的林孔兴在任职期间,伙同其妻王萍在提拔任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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