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万种车型被禁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8:2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记者3月3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获悉,发改委近日宣布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撤销26866种车型,涉及面覆盖733个汽车生产企业,撤销车型数量占到近半数《公告》车型。 记者从撤销产品目录中看到,撤销车型几乎囊括了目前市场上所有的汽车制造商,包括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以及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改委负责公告管理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上述车型从目录上撤销主要是因为不符合车辆产品3C认证中《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04)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辆产品只有获得3C认证后,并加贴3C认证标志方能生产、销售。“汽车产品3C认证的内容是国家颁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不同的车型总共有51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王先生告诉记者。 自2003年开始,国家针对机动车辆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了较大的修订,“这些新的强制性标准都收录进了3C认证的范围之内,检测项目和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完善,而发改委公告上的许多原有车型可能都达不到这些标准。”王先生告诉记者,“因此我们还要对许多《公告》上的在生产车型重新进行新版的3C认证。现在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