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第一贪”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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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8:2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南昌4月1日电被称为“赣南第一贪”的原江西赣州市公路局局长李国蔚一案,4月1日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国蔚一案涉案金额达560多万元,情节严重,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目前,李国蔚被追缴的犯罪赃款及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美元11万余元、港币5万多元、欧元300元及部分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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