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张汝京投资大陆 台当局罚500万要求6个月内撤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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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8:47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4月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中芯执行长张汝京涉嫌投资创设大陆中芯公司案,台“经济部”已经完成调查,并做出核处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锾的处分,同时限期要求必须在6个月内撤资,届期如果仍未撤资,还将处以连续罚至撤资为止。 台“经济部”称,经查张汝京为台湾地区人民,在2000年12月21日未经许可,经由英属开曼群岛注册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投资设立中芯国际集成电路
台“经济部”投审会指出,张汝京不但持有英属开曼群岛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公司股份,并担任创办人、董事长、总裁及执行长(Founder,Chairman,President and ChiefExecutiveOfficer),同时并兼任上海中芯董事兼总经理,因此,已构成违法赴中国大陆投资事实,在函请当事人说明及调查后,决定依行为时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86条规定,处以500万元,并限期6个月内停止投资的处分。 投审会表示,虽然张汝京主张其为美国公民,但经调查他在2000到2002年间在台湾仍设有户籍,因此具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条第3款“台湾地区人民”的身分,加上本案违规事证确凿,因而予以处分。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