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出台六项“铁律”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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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9:5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通讯员李国清陈群安记者梅军)“杀妻”者佘祥林冤情大白于天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各级法院发出紧急通知,提出六项要求,以切实保障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死刑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这六项要求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不容丝毫懈怠;决不能主观臆断,先入为主,设想出案件的事实,不重视证据与事实的证明关系;如实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
通知规定,凡不遵守通知要求导致发生错判、冤判甚至错杀、冤杀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