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封杀“认筹”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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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0:2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深圳4月1日电(记者高铸成通讯员钟晶晶)从今天起,深圳禁止一切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以任何形式开展所谓的“认筹”活动。根据行动方案,4月1日前已进行“认筹”活动,但截至4月1日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须立即停止,开发商全部退还“认筹诚意金”。这是记者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的。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处有关人士介绍说,鉴于目前深圳市部分楼盘
据介绍,控制依据就是《预售许可证》。根据行动方案,4月1日之后,对于那些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楼盘,若以各种名目从事类似“认筹”、“内部认购”、“内部认定”、“内部登记”等活动,一经查实,国土部门将责令开发商进行整改。内容包括立即停止“认筹”活动,开发商全部退还“认筹诚意金”等。对于逾期不改的开发商,国土部门将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同时,对于购房者关心的在4月1日前已进行的“认筹”活动,但截至4月1日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也将按同样的措施进行制裁。而没有《预售许可证》则意味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进行房地产登记等一切手续都无法进行。 有关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这一措施的出台,意义在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而措施的最直接的打击对象就是“炒作”。因为禁止“认筹”行为将堵死“炒作”渠道。 何谓“认筹” 据业内人士介绍,“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证书”,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开始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据业内人士说,“认筹”是最近两年房地产营销手段的“利器”,不仅认筹金、售房定金以及预付款能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资金的燃眉之急,更主要的是通过这一系列的操作环节,造成多个“排队”现象,从而形成热销甚至抢购场面,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消费心理,推动房价快速上涨。 延伸阅读 专家:“认筹”危害大 深圳市房地产协会的一位专家坦言,“认筹”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相当大的危害,最突出的就是为房地产炒作提供了一个几乎毫无风险的平台,另外也助长了房地产的“虚热”势头。“认筹”与“炒作”互相推波助澜,导致房价逐步上升。结果,不仅消费者付出了更多,而且一旦房价回落,在高位买进者必将遭受巨大损失。消委会:“认筹”侵害消费者权益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发展商的“认筹”虽然规定了“选不中房号全额退回”,实际上它已经赚取了这笔钱的利息,而且不会还给消费者,这无疑是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但是这种纠纷的调解难度很大,一则,这种行为目前究竟属于霸王条款还是商业欺诈?难以定性;二则,有这种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商对我国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都十分熟悉,知道如何巧妙规避法律法规的惩罚;另外,商品房买卖涉及的金额大,矛盾错综复杂,消委会调解难度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