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因素致统计数据“浮夸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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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0:44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沈路涛)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发现: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基础建设薄弱,统计制度方法滞后,这三个因素不同程度的存在,再加上统计法本身存在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我国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为此检查组建议,应研究国内生产总值究竟核算到哪一级,现在层层核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做法,既浪费人力物力,又导致一些地方出现相互攀比和虚报浮夸的问题。
记者从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检查组经过检查分析,认为影响当前统计数据质量存在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当前统计法制意识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一些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不积极配合、甚至干扰统计部门的执法工作,瞒报、虚报、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其次,现行统计体制抗干扰能力差,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深层次原因,统计部门的干部任用和统计工作的保障条件都依赖当地政府,而地方干部考核内容和办法的某些不足,导致个别地方领导为了出“政绩”,在数字上相互攀比,统计部门难以独立开展工作。再次,统计方法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据的准确性。 为此,检查组提出,应深入研究统计管理体制,增强统计部门的独立性。基层统计任务负担重,既与有关部门越权下达统计报表有关,也与统计部门把关不严有关,应强化各级统计局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对国家、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切实减轻基层统计任务负担。同时努力建好宏观经济数据库,逐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共享水平。要引导企业学会利用统计信息指导经营,使企业更加关心统计工作。同时,适当加快统计法修订工作步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