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试点城市医疗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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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0:47 东南快报 |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从今年开始,用2年时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县(市、区)就这项工作进行试点,重点探索城市医疗救助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资金筹措机制,之后再用2-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城市贫困群众解决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来源:钟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