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学校发生重大伤亡校长要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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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1:2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深圳4月1日电(记者李南玲)午休时间,谁来负责学生安全?民校学生的保险该由谁买?深圳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让深圳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迈入法制化轨道,上述问题将得到解决。 据了解,该《条例》先后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四次讨论,最终得以出台。《条例》明确规定了学校、家长与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管理职责,对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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