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大火坍塌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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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1:3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长沙讯 4月1日下午,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对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的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案进行一审宣判。 该案中的关键人物、坍塌的衡州大厦的开发商、衡阳市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等6名被告分别被判一年半到三年的有期徒刑。其中李文革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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