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公告禁止从朝鲜进口禽类及其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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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2:45 黑龙江日报 | ||||||||
为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日联合发布公告,从即日起禁止从发生禽流感的朝鲜进口禽类及其产品。 公告说,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朝鲜输入禽类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朝鲜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已运抵口岸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