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建好不交 法院先予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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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3: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安徽大学168户教职工终于拿到了迟到两年的新房钥匙。原来,新房早已盖好,但建筑公司拒交新房。安徽大学诉至法院,合肥中院派出30多名干警依法先予执行了这起案件。 原来,1999年12月安徽大学与瑞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达成《房屋建筑合作协议书》,委托瑞祺公司在安徽大学围墙以东、肥西路以西、绩溪路以南、黄山路以北建7栋共1
市中院接案后先后多次派出法官去做施工单位工作,告知他们可以行使诉讼优先权,通过法律手段向瑞祺公司追讨施工款。但6个月的优先诉讼期限早已过去,两家施工单位既不交房,也不申诉权利。今年3月23日,安徽大学向中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中院在认真审核案情后,认定安徽大学与瑞祺公司之间、施工单位瑶海公司和中建七局二公司与瑞祺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均很明确,且瑶海公司、中建七局二公司具有履行能力。于是,市中级法院依法同意安大的先予执行申请。 (胡明艳)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