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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行驶在法律边缘的“顺风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4:2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顺风车,作为近年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出现的一种新鲜事物,受到人们的青睐。从3月23日起,北京地区各个标号的汽油零售价又全面上调,使更多上班族也暂时放弃买车的计划,盯上搭顺风车这种新的交通方式。

  许多搭顺风车者会付给车主一定的费用,因此,这种不少上班族喜爱的出行方式,被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认定为非法营运,“干扰了正常的客运市场”。行驶在法律边缘的“顺风车”面临尴尬处境。

  时尚:“顺风车”风靡京城

  近日,记者在一家网站上看到这样一则信息:“本人有一辆富康,每天上午7点准时从清源西里出发,走京开高速,沿经玉泉营、复兴门、西单、天安门、王府井,每天下午6点半准时沿原路返回,如有搭便车者可与本人联系,价格面议”。

  记者输入关键词“顺风车”在网上搜索,竟发现有十几个与之相关的网站。这些网站建站时间多数只有一两年,基本是一些热心的上班族自发建立起来的公益性网站,主要为开车人、想搭便车上下班或出门旅游的人提供免费信息发布平台。网站的信息分类非常细致,包括搭车上班、搭车下班、临时搭车、学生搭车等,点击每一项都会发现很多网友互换搭车信息的留言。

  在北京朝阳区酒仙桥附近的银枫家园,甚至还有人在小区出口处立了一块“顺风车站”站牌。在这里等候顺风车已成许多居民外出的习惯。朝阳区望馨家园小区也有类似的“顺风车站”。而在昌平区天通苑社区,只要您手持一张“爱心乘车证”,就可以免费搭乘也有“爱心车证”的私家车。

  搭顺风车正成为一种时尚。

  需求:“顺风车”生存的土壤

  “北京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缓解交通压力,已经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在北京一家报社做编辑的杜建华认为,“减少车辆空驶率,增加道路的通行能力,无疑是缓解交通压力的一种有效方式,顺风车正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政府应该鼓励市民搭顺风车。”

  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人比较认可搭顺风车这种交通方式,最大的理由是可以节约能源和城市资源。他们认为,不管这个社会如何繁华、如何鼓励消费,节约能源都是社会永恒的主题,因为资源总是有限的。

  北京的私家车主吴言与在一家外企工作的周瑾小姐,是一对通过熟人组合的“顺风车族”。周瑾告诉记者,“以前每天上下班坐公交车都要浪费不少时间,现在搭吴言的车,每个月付250元,很实惠,自己也承受得了。再说工作压力那么大,找个人在路上聊些轻松的话题,感觉很好。”

  一位家住北京大学附近的家长在网上留帖:“本人有一小女,学院路某小学一年级学生,恳请顺路的朋友与我联系,为我捎孩子上学。”一些家长认为,找个能够信任的人,让孩子搭顺风车去学校,这样也放心些。不少车主也愿意让上学的孩子搭顺风车。学生成为搭顺风车的另一个主要群体。

  车主为何愿意让人搭车?一位车主的回答具有代表性:“其实我的内心也不愿让别人搭乘自己的私车,可是汽油、停车等费用不断上涨,是一笔很大的负担,有人分担一点也可以缓解一下压力。”也有少数车主称,自己提供搭车不在乎每月几百元车钱,如果关系处好了,不给钱也无所谓的。他们更希望在给人方便时,结识各行业朋友。

  专家分析认为,对于私家车主而言,车辆运行开销本质上属于不得不付出的沉淀成本,顺路搭人并不额外增加成本。车主可以以低于出租车运价的价格招揽顺路人,顺路人也乐得省下一笔钱,“市场需求”,这就是顺风车的生存土壤。

  争议:“顺风车”合理不合法

  无疑,顺风车在方便乘车人、减轻车主经济负担、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好作用。而它面临的尴尬主要在“有偿”二字。

  有关部门认为,根据现有的法规和制度,有偿顺风车就是非法营运。北京市交通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在国外,顺风搭车现象比较普遍,但车主一般不向搭车者收取费用。国内的一些顺风车车主向搭乘者收取一些油费,或搭乘者主动要付部分油费,都属于没有办理任何证件的交易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客运市场,是有关规定所不允许的。

  北方出租车公司的副总经理张长虹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既然搭车的过程中存在金钱交易,也没有纳税,实际上就是“变相黑车”,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想办法遏制这一现象的蔓延。

  “顺风车不是黑车,只是有些黑车会打着顺风车的旗号行黑车之实。”朱月华是北京一家电视台的编导,她的话代表了大多数市民的看法:“顺风车不以营运谋取利润为目的,向搭乘人收取一点费用主要用于车主购买汽油和车辆维护,与专营载客、以利润为生的营运车辆有本质区别。”

  “搭乘顺风车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解决纠纷?”对记者的这个提问,一家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认为,私车一般都买有乘客保险,但是现行的保险并不是对一切情况下的乘客风险都进行赔偿的。因为私车是按非运营车投保的,车主顺路载客挣钱,属运营性使用车辆,已超出了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条件,保险公司有权对乘客保险责任予以免除。

  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却对此有不同看法:顺风车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车上责任险等险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免赔需要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并负责举出顺风车营运的证据。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由责任人赔偿。

  管理:“顺风车”亟需规范

  很多人认为,轿车在大城市已普遍进入家庭,搭乘顺风车的现象将日盛,政府理应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研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既满足这种需求,又可以实施规范管理。

  专家说,在一些发达国家,对顺风车采取的是鼓励政策:美国一些州规定空车不能上街;在德国、新加坡等国家,交通高峰期空车上路是要被罚款的。不过,各国的规定都有一个前提:车主不准收费。

  但原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现北京交通工程科研所名誉所长段理仁认为,就目前北京的情况来看,效仿国外空车行驶受处罚的办法还不太现实。人们对此的认识还需要提高,实行起来难度还很大,要让私家车主承担无偿搭乘的义务,必须相应给予一定的权利。

  杜立元律师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顺风车区别对待:大力提倡无偿搭乘,还可通过逐步制定适当免税、优先通行等政策加以鼓励;对于邻居、同事、朋友范围内,车主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收取燃料成本或时间、磨损等其它成本费用,明显低于市场营运价格,在固定路线、固定时间、固定人员进行搭乘的,应予允许;对借“顺风车”之名的“黑车”,则应坚决打击。

  在政策出台前,如何减少纠纷,维护自身利益?有专家提醒:一、搭车之前签订一份免责协议,可以将不必要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找搭车人最好找同性,以免去不必要的麻烦;三、如果是通过网络途径找到的搭车人,一定要在达成协议之前见一面,相互查看身份证、工作证、驾照等证件以确保安全。(完)(责任编辑: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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