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的是法院法院不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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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5:39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郑州4月1日电(记者李钧德)河南省商水县一个体饭店老板夏长星日前向记者反映,商水县人民法院欠他吃喝账4万多元,他多次讨要,法院一直不给。无奈之下,他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讨要欠款。但因为被告是法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商水县人民法院推来推去,谁也不给立案。 夏长星说,今年3月11日,他拿着起诉书,到商水县人民法院立案。该院立案庭庭长告
3月31日下午,记者到商水县法院采访,拨通了院长杨磊的手机。杨磊说,我马上安排主管领导给你介绍情况。然而记者一直等了两个多小时,再也没有回音。其间,记者又多次拨打他的手机,先是没有人接听,然后就再也拨不通了。 夏长星告诉记者,近几年,商水县法院每一任院长上任,都要先给自己买一辆新车。院长杨磊天天喊着没钱,然而他去年上任后也给自己买了一辆“现代”轿车。 河南省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民诉法有明确规定,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最多不得超过7天。现在商水县法院因为自己当了被告而迟迟不予立案,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