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错案当事人出狱索赔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6: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蒙受11年冤狱的佘祥林身心受到了巨大伤害 据新华社电备受关注的湖北京山因“杀妻”入狱11年的佘祥林昨天上午出狱。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佘祥林现在沙洋县某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佘祥林的哥哥佘锁林向记者证实,弟媳张在玉是因精神病出走的,再后来就流落到了山东,在山东治好了病,并在那儿与别人结婚生子。这次是带着山东“丈夫”和孩子回家的。据佘锁林介绍,3月28日,有朋友打来电话
案情回放 佘祥林,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因涉嫌杀死妻子,于1994年和1995年两次被宣判死刑,后因证据不足免予一死。1998年6月15日,佘祥林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然而就在前几天,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现身,这起特大冤案才浮出水面。(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