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从2000年迄今已减少行政审批951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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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0:03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
新报讯 (记者黄炜信) 湖南保留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7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7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951项。在前日召开的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于幼军在会上强调,要切实解决乱用、滥用审批权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 减少951项行政审批事项
从2000年开始,湖南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两轮重大改革,第二轮改革自2001年10月至今。其中第一阶段共取消各类行政审批事项348项,改变实施主体审批项目13项,下放市州实施审批项目27项。第二阶段是2003年底至今,经2004年12月20日湖南省政府第46次常委会议审议决定,保留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7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7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951项。 不得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 于幼军在会上强调,今后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一定要严格遵循行政审批法定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有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自行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 于幼军指出,未列入目录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停止审批,省直各部门在4月底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对取消审批后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实现对企业的间接监督管理;对取消审批后仍有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事项,要抓紧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对由事后备案管理取代审批的事项,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事后备案管理制度;对转为日常监管的事项,要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保证相关管理措施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