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要监督“鸟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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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2:17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日向记者透露,该院新近与2008年奥运会主场馆国家体育场(“鸟巢”)、国家游泳中心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共建“阳光工程”。 此举旨在防范在工程项目中,通常容易发生的“包工头”利用行贿等手段腐蚀干部,不正当承揽工程、偷工减料;建设部门、监督部门疏于监督,放松工程质量要求或同“包工头”相互勾结,侵占建设资金等诸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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