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南省森林防火政策有新变化 实行森林火灾扑救补偿制 森林消防车辆免收养路费 从全民扑火到以“专”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3:2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田宜龙通讯员李华堂)森林火灾实行有偿扑救、森林消防车辆免收养路费……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凸现了我省在森林防火政策上的一些新变化。

  4月1日,省林业厅防火办主任李铁柱告诉记者,这次森林防火政策最大的变化是,实行“森林火灾扑救补偿机制”,即森林消防队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费用,由森林火灾的肇
事单位、个人给予补偿。火灾原因不清的,由林权所有者支付;森林火灾的肇事单位、个人或林权所有者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政府补助。

  为保障森林防火需要,今后对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各种森林消防车辆,税务部门免征车辆购置税;交通部门免收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包括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部门免收各类风景区及保护区门票及停泊费用。广播电视、宣传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

  “今后我省森林防火将从全民扑火向以‘专’为主转变。”李铁柱说,因森林扑火抢险救灾情况紧急、危险性大、技术性强,必须由专业、半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来承担。

  《通知》中还规定,林业部门的生态效益补偿金优先用于森林防火工作。②9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愚 人 节
整蛊先锋幽你一默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