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建议严惩12名失职官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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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4:07 北京青年报 | ||||||||
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追踪——— 《广州日报》消息,记者在首次透露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去年9月8日出具的《湖南省衡阳市衡州大厦“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看到,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并非人为纵火。
至于火灾坍塌事故的原因,《报告》除了指出衡州大厦在报建、设计、施工等各阶段,都违反了有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外,还特别提到了4个相关职能部门(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珠晖区公安分局广东路派出所、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所属的衡阳市建筑市场稽查队、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珠晖区人民政府)的失职行为,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报告》对在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中失职的衡阳市相关职能部门的12名党政官员罗列了具体的“失职事实”,并分别提出留党察看、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方法”的建议。 但是,记者1日就这些官员是否受到“建议”给出的处分采访衡阳市相关部门时,得到的答复要么是含糊不清,要么干脆就是不知道。 作者:刘志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