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铁路线上排污个人可罚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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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5:06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马薇实习生崔宁宁)“从火车上往外扔垃圾也违法呀!”昨日,在沈阳站广场上学习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张先生才明白,原来坐火车还有不少法规必须遵守。 按《条例》规定,通过铁路托运货物、行李、包裹,如果有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匿报、谎报货物重量
同时,《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有害物质。对违反单位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