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日赔额执行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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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05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4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通知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通知》说,2004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24元。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依此计算,2004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应为63.83元。宗边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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