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由流浪汉饿死 民政人员获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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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19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2004年4月11日,蛟河市白石山镇二道河村村民发现一外地流浪男子倒在稻田地边,其右手缺一半,左脚已经腐烂,便告知村书记訾建章。訾建章通知镇政府民政助理王少忠后,王立即给镇民政办公室科员孟庆富打电话,让其跟救助站联系。但蛟河市救助站没人接电话,孟庆富于是让村里将人送到医院去。当村书记訾建章明确表态“没钱,不给送”时,孟庆
根据有关规定,检察机关指出,孟庆富作为国家民政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流浪者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蛟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判处孟庆富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