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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收巡逻费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21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梁寰)3月31日,渝北区天一新城小区一门市老板向记者反映,龙溪街道龙山路社区居委会要收取一年的巡逻治安费,而所收取的费用没有任何标准。

  据天一新城小区门市的刘女士讲,龙山路社区居委会在3月1日发出了一封公开信,称常住居民每月每户出资1元,门市收费标准另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小区门市收费时,工作人员告知,门市一年至少交50元左右。但当刘女士等要求居委会拿出相关收费标准时,工作
人员却以各种理由搪塞。

  据了解,天一新城的其他门市都不太愿意缴费,9家门市中只有一家门市交了40元的年费。

  居委会有权利收取巡逻治安费吗?收费到底有无标准?为此,记者采访了龙山路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据介绍,根据有关文件,治安巡逻队经费来源,除政府财政适当补贴外,应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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