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辽宁原副省长刘克田终审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12年。刘克田的律师宋绍富表示,他将继续为刘克田申诉。

  2月4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克田有期徒刑12年。刘克田提出了上诉。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钟欣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愚 人 节
整蛊先锋幽你一默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