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发文武汉在制订规定 办身份证不得收照相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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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3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小晗 通讯员纪轩实习生刘小玮张琼)记者昨日获悉,国家三部委日前发出通知,严禁在为居民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收取照相费。武汉警方正在制订相关规定。 本月1日,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仅武汉市正在试点换发“二代证”。7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开始换发。
据介绍,国家有关部门曾明确规定:首次办理“二代证”,收取工本费20元;对丢失或损坏换领者,收费40元,办理临时“二代证”,每证10元,此外不得收费。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极少数派出所在为市民拍摄数码照片时收取5—8元钱。对此,武汉市公安局有关人士称,目前正在研究相关规定,近期将发布。 至于有些照相馆自称是“身份证照片指定照相馆”,省公安厅称,其实照片只要满足制作标准即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