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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守青山不敢砍 吉林种树状元负债200万(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36 东北新闻网
  人大代表:应为种植大户制定具体补偿规定

  律师:林木是种植户的私有财产,应得到保护

  1986年,百万富翁李树本响应国家号召,将百万家产投入了荒山植树造林。近20年来,他将承包的江南乡永安村、裕民村约650亩的荒山变绿,种植林木达上百万株,成为目前省内种植林木最多的“种树状元”。由于造林成果突出,李树本曾多次获得省、市劳动模范称号。李树本没想到的是,荒山绿了,自己却要守着价值千万的“绿色银行”艰难度日,他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惑中……
空守青山不敢砍吉林种树状元负债200万(组图)
荒山变绿

空守青山不敢砍吉林种树状元负债200万(组图)
李树本设计的树葬

空守青山不敢砍吉林种树状元负债200万(组图)
谈到生活的窘迫,李树本止不住泪水

  倾其所有

  百万富翁承所荒山

  位于吉林市龙潭山南侧的一大片郁郁葱葱的山林,就是李树本苦心经营的“绿色银行”。20多年前,这里是一片光秃秃的连麻雀也不愿栖息的荒山。4日1日,在树林中不时传出的清脆鸟鸣声中,“植树状元”李树本向记者娓娓道出20年的艰辛。

  像他的名字一样,李树本从小就喜欢树。1985年,国家号召全民造林绿化荒山,刚30出头靠跑运输、开饭店拥有百万资产的李树本动了心。李树本看到吉林市城区内有几处荒山闲置,便决定承包下来将荒山变绿。他的想法遭到亲友的一致反对,但李树本还是毅然将资产投入到了荒山造林中。

  ( 城市晚报) [编辑: 钱文胜]1

  李树本有自己的想法:绿化荒山是利国利民造福后代的好事,虽然会很辛苦,又有风险,但只要肯努力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1986年,他和当地林业部门协议承包了江南乡永安村、裕民村占地面积约60多顷(650亩)的荒山,用于造林,承包期为40年。随后,李树本在山上种植了樟子松、落叶松等多种树种。为了养护树苗,无论刮风下雨,他每天都要骑车往返2个多小时。

  李树本说:“我种树那年,好多人说我傻,有那么多的钱不在市里享福,却要自找苦吃,上山去当农民。我开玩笑地对那些讽刺挖苦的人说,我的名字叫李树本,就应该以树为本。”记者在承包协议书中看到,双方商定,两年内,李树本承包的荒山所种植的树苗成活率达不到78%,政府有权收回林地使用权。李树本说,他当年是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承包荒山的。

  荒山变绿

  李树本负债 200万

  李树本植树造林所遇到的困难超乎常人想像。为了看护树苗,1991年,他把户口从市区迁到了丰满区江南乡永安村三社,并在山脚下用铁皮搭建了一间房子把妻子接过来同住。11岁的女儿因无暇照顾,他把女儿送到了天津的一所学校寄读。李树本的妻子赵玉文告诉记者:“那时候,山上没水、没电。到了晚上,山上的风特别大,铁皮房被风刮得嗡嗡直响,人听着心里害怕不说,还无法休息。我就劝他不要种树了,回城里好好过日子,可怎么劝也不好使。就这样,我和他在这山脚下一住就是16年。”

  千方百计

  无法摆脱生活窘境

  种树不能没有水,为了解决山上没有水的问题,李树本雇人先后在山上打了 12口井,结果12口井都没有出水。直到打到第13口井时,吃水难的问题才解决。为维护山林,扩大种植规模,资金完全投入后的李树本开始四处借钱:银行贷款、朋友、甚至连岳父的养老金也被他借来投进了造林。20年的艰苦生活,让荒山变绿,当地也有了水电,修了路。但李树本的生活却陷入了困境。目前,李树本的欠债已高达近200万元。

  李树本告诉记者,为了尽快偿还贷款和收回成本,他想砍树卖钱。可是,国家的林业政策不允许大量砍伐;他想转让林权,可打了广告也找不到愿意接受这么大产业的合作者。前不久,在天津生活的女儿打电话说,结婚后想从家里拿些钱买处房子。他含泪告诉了女儿自己的困境。“我欠女儿太多了!”李树本说,造林20年,无论多艰辛,他都没流过一滴泪,可当时他怎么也控制不住眼泪了,因为这么多年来,他和妻子只去看过女儿一次。作为父亲,他感到很愧疚。

  生活窘迫的李树本一直在寻找出路。通过考察,他向有关部门提出想建树葬墓地的想法。为此,今年3月30日,吉林市民政局召开了听证会,对他的提议表示赞同,但由于李树本所要建的墓地地点帽儿山在1996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不允许他建树葬墓地。

  林业部门

  森林砍伐有限额造林大户难回本

  林木是陆地生态的主体,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各地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生态建设,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据吉林市林业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于个人承包造林等非公有制林业,国家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及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等种种优惠措施。但在栽植树木后,个人承包造林者想砍伐受益时,国家《森林法》有着严格规定。有关人士介绍说,国家根据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产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也就是说,即使是林木的合法所有者,也应按国家的森林采伐限额进行采伐,不能随意乱砍。(城市晚报)[编辑: 钱文胜]

  2

  林业部门表示,作为目前省内种植树木最多的人,“种树状元”李树本对吉林市的荒山绿化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对他的情况也有所了解,但根据国家政策,林业部门只能在国家每年定给当地的采伐限额上,给造林大户优先分配。可采伐限额对李树本来说,别说收益,想收回栽树成本都很难。此外,李树本栽植的树木很多还不符合采伐条件(年限不够)。

  李树本为国家做了贡献,却无法得到经济利益,国家是否对这样的个体造林户有相关的补偿规定呢?吉林市林业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个体造林者只能对自己的合法林权进行贷款抵押、转让,而不能改变林地性质,国家还没有出台对个人造林大户进行经济补偿的具体规定。

  人大代表

  应制定具体补偿细则

  就种树状元李树本的困惑,记者采访了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万军。杨万军主任认为,国家鼓励非公有制植树造林的同时,也应该出台对种植大户的具体补偿规定细则。因为植树造林投资大、周期长,有很大的风险性,当荒山变绿、国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时,种植户最为关心的是自己能否得到回报。但目前国家对砍伐树木的严格限量规定,使种树大户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杨主任介绍说,这样的矛盾在其他省份也显露了出来,有些当地政府采取政府补偿的形式对个体林木进行收购,但这不是解决矛盾的根本办法。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国家林业部门的高度重视。杨主任称,想解决这个矛盾就应该尽快出台细则规定,例如可以制定允许种植户随意砍伐,但砍多少株必须补栽多少株的政策,由种植户自己承担市场风险。这样既加快了生态环境建设,种植户的利益也有了保障。

  据杨主任介绍,吉林省虽然是多林省份,但还有1000万亩以上的荒漠急需治理,如果这个矛盾不能彻底解决,无疑会伤害广大非公有制造林者的造林积极性,也必然影响林业生态建设。对于李树本的困境,李主任认为,在国家具体规定还未出台前,当地政府应当积极扶持一下。

  律师观点

  林木是种植户私有财产应当保护

  吉林市律师所的谭律师表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公民有权对个人私有财产进行处置。种植户种植树木后,依法取得的林权也属于合法的私有财产。而国家《森林法》中对种植户砍伐树木的规定实际上是剥夺了种植户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处置权。

  谭律师认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当其他法与《宪法》发生矛盾时,其他法就应进行适当修改以符合《宪法》精神。国家《森林法》也不例外,应进行修改,使林木私有财产者的利益受到更广泛保护。(城市晚报)[编辑: 钱文胜]

  3(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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