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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捐肝义救陌生人后 罗玮引发市民热议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4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周寿江 实习生彭建樱李姗龚玥)3月30日,19岁的广元打工妹罗玮瞒着父母,在成都川大华西医院捐出了自己一半的健康肝脏,救助患肝硬化的蒲江县农民廖红霞,她由此成为我国第一例既无血缘又非亲属的活体器官捐献者。

  义举感天动地

  前日一早,中南民族大学大三学生小覃即给楚天金报打来电话说,罗玮的义举,太令人感动。小覃说,虽然我们中很多人,包括她自己,可能比罗玮文化程度更高,经济上也比她富裕,但是又有谁能做出如此感天动地的事情来?在三镇街头,记者随机采访了众多市民。电脑公司职员小谭说,罗玮的行为可用“伟大”两字来形容。因为,这是一种“生死抉择”的爱,这是一种不计回报的付出,需要太大的勇气,首先是去战胜自己,而罗玮就战胜了自己。“一般人做不到,说实话,我也做不到。罗玮的义举让我肃然起敬。”大学教授向老师对楚天金报记者也说,现在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最集中的体现就是不愿意做没有回报的付出。而罗玮的义举,则是反其道而行之,尤其是其捐肝的背后,还有来自社会的、家庭的巨大压力,的确令人敬偑。四川来汉工作的朱瑞昌先生说,他在电视及楚天金报上看到了这件事,为有罗玮这样的老乡而感动,罗玮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妹,却将肝捐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其精神盖过三山五岳”。

  精神可嘉但不应提倡

  在为罗玮的精神所感动的同时,也有不少市民对此事提出了质疑。汉口江汉路陈先生说,希望当事医院不是在借题发挥炒作,更不希望看到,此事件幕后有交易。法律界人士陈凌说,虽然我国法律暂无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规定,卫生部也无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行政法规,但依国际法通用原则,买卖器官是绝对不允许的。我国开始实施献血法后,卖血行为已经被禁止了,按理买卖人体器官更应该禁止。陈凌说,如果事件的真相是,这名少女不是无偿捐肝,而是另有交易,那就太不应该了。当然,这只是假设。也有少数市民认为,罗玮太傻,捐肝不是儿戏,弄不好,易引发结石,肝硬化等并发症。她事先应该考虑好,这样做是不是值得。持不同意见的汉口田清先生还说,罗玮的行为伟大,精神可嘉,但是不应该提倡。因为每个生命都是公平的,用一个健康的生命去换取两个未知数,代价太大。

  为罗玮的将来担忧

  还有不少受访市民对罗玮以后的日子表示了担忧。远在宜昌的高小姐给楚天金报记者发来电邮说,在我们身边,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时有发生,她不希望这样的事会在罗玮身上重演,否则会令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感到沮丧。绝大多数受访市民在对罗玮的义举肃然起敬的同时,希望我们的社会记住罗玮这个名字,让她有一个好的归宿;希望罗玮好人自有好报,一生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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