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实行新标准 去年职工日均工资为63.8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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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4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4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通知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通知》说,根据国家统计局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的回函,2003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040元,2004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24元。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
钟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