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将实行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以IC卡医疗账户结算非医药性商品的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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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9:3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晓华通讯员李建红)记者从3月31日在海口召开的全省社会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将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全部实行协议管理,严格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堵塞漏洞。 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处在以往的检查中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分解医疗程序,故意延长病人的住院天数;有的自行推
为加强监管,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都要和社保经办机构签定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治进院,或故意拖延住院时间。定点零售药店不得销售非药品性商品,不得以IC卡医疗账户结算非医药性商品的费用;不能以任何理由将IC卡医疗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兑付现金。 据介绍,社保经办机构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定期考核,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将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今年内,省社保局还将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网络连接,实行日常网络监管。 据了解,目前我省定点医疗机构有11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在海口市有300多家。 作者:黄晓华 李建红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