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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3千万锻造“美术史诗” “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将在全国进行创作竞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11:16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张立行实习生朱琪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独家获悉:为发挥中国艺术家的智慧,创作出具有民族史诗性质、能够与伟大时代相匹配并且传之久远的美术精品,中国文化部和财政部决定出资1.3亿元人民币(暂定)联合实施“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国家出资最多的一次大型美术创作活动。

      展现中国近现代史

      “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的作品主要是表
现从公元1840年到今天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波澜壮阔的反帝、反封建、反殖民主义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重大历史事件。目前,经过专家的共同策划和论证,已经提出了100个历史题材的创作项目。这些创作项目将由“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列入创作计划。最后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全国范围进行项目创作的竞投标。部分重点题材及流标项目可采用邀投标的方式选定创作人员。

      鼓励创作新作品

      这一工程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和鼓励艺术家进行新作品的创作,推出以重大历史题材为主体内容的新作品。作品的艺术形式主要是中国画、油画和雕塑(包括壁画、浮雕)三种,共100幅(件)。其中,中国画40幅左右,油画40幅左右,雕塑20件左右。参加国家美术创作工程的作品中,新创作的作品比例不能少于80%,移植加工作品不多于20%。

      作品由国家收藏

      为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将在北京成立“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领导小组和“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设立专项资金。

      参与这一工程的全部作品须在2008年5月份以前完成,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审核验收并报领导小组审定;需要继续修改的作品,最后完成期限为2008年10月。这些作品将由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博物馆等国家级艺术单位收藏并进行展示和陈列,作品署名权属于作者个人,作品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国家文化部。有关方面还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全国巡展,同时筹划对外交流展出活动;制作激光视盘,出版作品集、论文集等等。如果有作品出现在宣传出版物中,均须标示“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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