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今年将拆迁危棚房80万平方米 居民享受“阳光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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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13:1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今年将拆迁危棚房80万平方米,为百姓落实货币化拆迁补偿金额10亿元,百姓将拥有5项权利享受“阳光拆迁”。 据市拆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被拆迁人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和拒签权。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居民有权了解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有权对评估价格与房屋市场价格进行对照;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拒签拆迁协议。5项权利并用可使居民在
据介绍,哈市将强化对拆迁中介机构和房屋拆除企业的管理,深化拆迁承办、评估和房屋拆除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拆迁项目委托招投标制度。对擅自拆迁、擅自强迁、野蛮拆除等违法行为,市拆迁办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生擅自拆迁、擅自强迁、野蛮拆除、降低补偿标准、不认真处理群众投诉等行为的单位,市拆迁办将对其采取停业整顿、不批准新项目、依法吊销资格等措施。(黑龙江日报) 作者:记者 戚泥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