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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黑恶势力做大 当地公安难辞其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17:01 人民网

  作者:马龙生

  河南林州市横水镇杨家庄村周边的黑恶势力长期盘踞,100多名歹徒接连制造了十多起人命案和重伤案,当地公安却一起未破。最终,在一篇舆论监督稿发表、两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作批示之后,三十五名黑恶分子才落网,在恐怖阴霾中生活了6年的当地百姓才找回了久违的安全感。

  读到这一消息,笔者的心情非常复杂:又是一个俗而又俗的“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层层重视——一举落实”的老套路。对于随时可能被要挟、被打,提心吊胆生活长达6年的百姓来说,虽然最终获得了安全感,但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为非作歹,这不奇怪,可让人奇怪的,是那位在铁矿干活的英俊小伙儿无缘无故被人将头盖骨打碎,造成终身残疾之后,其父多次到派出所反映情况,却3年多没人给出任何说法;是上百人进行大规模地打砸抢之前,面对已有事端迹象的报案,派出所竟没有做出任何反应;是打砸抢事件发生时,被打砸抢单位保安人员多次向派出所报警,而派出所民警却在两个小时之后才到;是对6年来发生过的十多起暴力案件,当地公安部门竟没有真正处理过一次,来看看、瞧瞧就走了……

  反思林州“100多名歹徒制造十多起命案,当地公安一起未破”事件,笔者以为有两点特别需要引起注意。

  一是发生案情后,百姓只能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而派出所是否积极破案,老百姓却无法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换言之,无论大案小案,当地百姓只能寄希望于小小的基层派出所,派出所如果不作为,又不向上级通报,案子就只能“烂”在基层,百姓们则没有一点办法。

  二是公安系统的案件督办制度严重缺位。林州“十多起大案,一起未破”事件明白无误地显现了这一弊端。这十多起大案,不可能同时发生,也不可能事先没有任何蛛丝马迹,黑恶势力更不可能一夜“做大”。如果上级公安机关能够通过公安系统的网络,发现代表性、苗头性案件,以强有力的督办制度推动破案,黑恶团伙就不可能成势。

  能够毫无顾忌地做大案、要案,以至到了基层派出所不敢惹、不能惹、不愿惹的地步,不管其背景有多么复杂,公安部门也难辞其咎。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由于当地公安部门长期不作为,没能在黑恶势力处于萌芽状态时将其铲除,以至养虎遗患。林州“十多起大案,一起未破”事件,让群众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除了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公安部门更应该从职业意识、制度建设、硬件投入等方面入手,增强自身的战斗力。我们不能总指望通过“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层层重视——一举落实”的老套路来保一方平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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