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深苏等地四大银行称未考虑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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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18:20 新华网 |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四大国有银行一致答复:对于购房者提前还贷,以前和现在都没有收过违约金,现在也没有考虑收取违约金。 据昨日《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目前暂不收取违约金。另外,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都明确表示“暂不收取违约金”。
据《江南时报》报道,1日,江苏省主要银行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近期银行不打算收取违约金,因为收取违约金的影响说不定比单纯提高房贷利率来得更大。(责任编辑:常黎明)(来源: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