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禁止用胭脂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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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0:23 新晚报 | ||||||||
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 张泽伟张涛)国家质检总局对熏煮火腿产品抽查不合格项目中,鑫强食品厂和江海肉类食品厂都包括胭脂红、苯甲酸、山梨酸钾;荣亿达食品有限公司有胭脂红、山梨酸钾。 天津质检四站叶女士解释说,胭脂红、苯甲酸、山梨酸钾都是食品添加剂,从技术加工的角度来说,大多数食品都离不开食品添加剂,但是都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剂量。根据《
叶女士说,着色剂是使食品着色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我国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经过严格、慎重的选择,允许使用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靛蓝等几种着色剂,但对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在类似熏煮火腿这样的肉制品里是不容许使用胭脂红的。 另据报道,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期对熏煮火腿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在北京、河北、天津、山东、上海、江苏、湖北、河南、广东、四川等10个省市33家企业的40种抽查产品中,抽样合格率为60%。 5种产品质量较好进入红榜:江苏雨润食品的烟熏火腿、成都希望食品的“美好”烟熏火腿、武汉飘飘食品的青岛圆火腿、亚太食品(广东)的“万威客”金门火腿、上海荷美尔食品的蒜香火腿。 4种产品质量较差进入黑榜: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鑫强食品厂345克重的“鑫强”猪肉纯肉火腿、武汉源香食品400克重的“源之香”三文治火腿、天津市荣亿达食品不定量包装的“荣发”纯肉火腿、天津市西青区江海肉类食品厂不定量包装的精肉火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