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局联合发文 残疾儿童今起实行两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0:5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心光实习生毛景利)记者4月3日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获悉,近期,咸阳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等5部门联合发文,提出了5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当地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据了解,咸阳市确定计划到2008年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65%残疾儿童能够在幼儿园及学前康复训练机构接受2-3年的学前康复训练和早
多渠道保障特教经费,县级财政每年保证每生不低于300元(不含人头经费)的特殊教育公用经费。 2010年前,南部6县市均建成一所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同时大力改善现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均享受15%的特殊教育津贴,随工资发放。 2005年秋季开始,咸阳市将对所有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实行“两免”(免课本费,免杂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