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允许违法有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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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2:46 山西新闻网 | ||||||||
太原市两名社区干部和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因冒领低保受到查处。但是,当事者被处分后,不仅不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还扯出了社区经费困难、个人待遇太低等借口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说什么“在情理之中,但不合法”。对这种违法有理的观点决不能姑息纵容,必须给予严肃驳斥。 低保金是城市贫困者的糊口钱,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
在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背后,都能找出几条辩解的理由。如果,社会可以支持几名社区干部冒领有理,那么,窃贼就可以说因为社会分配不公,自己生活贫困所以才被迫偷窃;杀人者也可以说自己杀死的这个人品质败坏,不杀不足以顺应民意。但是,这是非常荒唐的,理由正当并不能代表行为正义,再合理的理由都不能豁免来自法规的查处。 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是当前政府工作改革的主要目标,而建设守法政府则是一个最基本的目标。政府必须守法,首先就要求公职人员率先守法。这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也是国家政权运行的保障。假如,政府执法违法,公职人员知法犯法不能成为守法的模范,反而有理由可以违法不究,那么,再好的事业都会被糟蹋掉。就拿此事来说,低保金虽然不多,但它是生活困难者的救命钱,是体现政府关怀、化解社会矛盾的暖心钱,低保制度更是体现了社会最基本的福利救济,如果在发放的环节出现挪用、冒领,政府的这项事业就会彻底失败。康劲(甘肃)(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网络编辑:张鹏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