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存在六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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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4: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由于长期以来对食物增产与解决温饱的关注,我们对食品的健康风险一直缺少足够的重视;由于新技术和新食物的不断出现,相关的标准和监测体系难以统一。根据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董宪法近日在一次会议中分析说,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普遍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主要有《食品卫生法》
其次,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不统一、不完善。随着食品产业不断发展,新的食物种类和新的农业投入品如农药、兽药、化学品的标准制定还存在技术上的难度;由于食品监管是多部门参与的,各部门有各部门的标准,从而也导致有些标准不统一,出现了一些农产品和食品“无标可依”、“有标不依”、“执标不严”等现象。 第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交叉,监督管理协调较难。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由包括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商务、畜牧水产、海关等多个政府部门承担,由于分工过细、职能重叠、各部门自成一体,相互之间协调工作难度较大,很难有效配合。 第四,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不配套。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政策都重点集中在食物增产与解决温饱问题上,直到近年来才对食品中危害健康的风险因素给予一定的重视,所以食品安全政策存在不完善、不具体、实施性不强等问题,比如缺乏加强对转基因食品市场准入的政策等。 第五,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不完善。目前食品安全监测工作主要是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根据各自监管环节进行的,没有一个统一的监测机构,各部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信息难以共享。 第六,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虽然有部分成熟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意识地加强自我保护,但整体来看,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特别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更是缺乏,致使不法分子有利可图。 (本报记者 杨杰)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