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严查房价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4:36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上海市物价检查部门近日宣布,加强对全市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抽查,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代理销售、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的经营者的14种价格违法行为将受到严惩。

  据悉,被上海物价检查部门列入严查范围的14种价格违法行为包括:

  1、销售商品房时不按规定实行“一房一价”或基价及其增减幅度等方法,公开标示价格。

  2、不标价或标价内容不全,误导消费者。

  3、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4、公布虚假销售信息,哄抬商品房价格。

  5、以签订虚假销售合同、再撤销合同的手法哄抬房价。

  6、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或提供中介服务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事前的价格承诺。

  7、谎报商品房销售进度和价格。

  8、售房合同中所标示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9、向消费者多摊公用面积,或让消费者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分摊面积。

  10、使用欺诈性、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价单位等,发布虚假房产价格信息广告。

  11、自立收费项目或超过浮动幅度收取中介经纪服务费。

  12、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13、房地产经纪企业以价格欺诈的方式赚取差价。

  14、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经纪企业串通哄抬价格。

  据新华社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