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的立法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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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4:45 山西新闻网 | ||||||||
第一,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制定或修订《信访条例》,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的这一作用。 第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修订《信访条例》重要的价值取向。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不是为了限制信访人依法信访,限制信访人反映意见
第三,维护信访秩序。这次修订《信访条例》将维护信访秩序作为主要立法目的之一,作为修订重点。一方面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一方面明确规定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更好地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