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危害甚于贪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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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4:48 北京青年报 | ||||||||
南京法院披露官员渎职案——— 江苏 据《扬子晚报》报道,本月2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召开“预防、举报、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活动月”动员暨联席会。活动月将采取宣传咨询授课、走访有关机关、开通热线电话
根据近两年的统计情况看,渎职侵权案件比贪贿案件危害更大,它的个案平均损失数是258万元,而贪贿个案的平均损失数是18万元。渎职侵权案件的犯罪分子在发案前,往往“不把违法当违法,不把犯罪当犯罪”。 作者:李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