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黄金周”制度仍将继续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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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4:51 东南早报 | ||||||||
国家旅游局回复政协委员建议 早报讯 “黄金周”应否改革的议论终于有了答案。国家主管部门近日在回复政协委员相关建议时表示,将继续坚持“黄金周”长假制度。 从去年以来,要求改革黄金周假日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年初,北京市政协委员李晓
不过,国家旅游局就政协委员的建议答复则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继续坚持黄金周长假制度利大于弊。”国家旅游局介绍,黄金周休假制度是在国务院确定的公众法定假期基础上,与临近的双休日“搭桥”形成的。这一长假制度的实施,使公民休息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和有效运用,也符合社会管理的客观规律。“黄金周长假制度,为人民群众外出旅游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保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种消费需求创造了条件,从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至于集中休假带来的诸多压力,国家旅游局在回复中指出,黄金周协调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黄金周旅游秩序日趋好转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随着黄金周组织协调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的情况越来越好,黄金周长假制度实行初期出现的交通拥堵、景区秩序混乱等方面的问题趋于缓解,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也一年比一年好。” 国家旅游局认为,我国是人口大国,“人满为患”并不是黄金周的特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黄金周”长假制度出现的种种问题,只有靠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和交通运输业、全面增加有效供给来解决。(《北京青年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