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蹊跷 白条领走141万冻结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5: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法院查封冻结的补偿款,在没有解冻的情况下,被人用白条领走了141万元,而这笔巨款竟没有在收款单位入账。”昨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欠款的债权单位重庆福鑫建筑公司负责人向媒体大倒苦水。据悉,“白条领走冻结巨款”事件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九龙坡区法院将于近日就此举行听证会。

  法院冻结补偿费

  据福鑫公司代理人夏先生称,1998年2月,该公司为重庆塑料七厂修建厂房、办公楼,同年10月竣工验收。在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塑料七厂尚欠168万元一直未归还。2001年,福鑫公司将塑料七厂告上法庭,索讨欠款。同年7月,九龙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塑料七厂支付福鑫公司工程款及利息共计266万元。

  诉讼期间,福鑫公司得知塑料七厂属于拆迁安置企业,将会得到房管部门一笔可观的拆迁补偿费,便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01年6月,九龙坡区法院向高新区房管分局石桥铺房管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扣押了塑料七厂应收的拆迁补偿款200万元。

  白条领走冻结款

  尽管有了法院的“冻结令”,但胜诉后的福鑫公司并没有能够顺利地拿到欠款———当他们拿着生效判决书去追问冻结款时,有关方面告知“塑料七厂放弃安置权利了”;而塑料七厂也一再表示“我们拿不出钱来”。

  2003年7月,塑料七厂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对福鑫公司上门追债一事,新一届领导成员和全厂职工都觉得“有问题”,他们遂请求司法机关介入此事。沙坪坝区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2001年6月27日至2002年5月28日期间,石桥铺房管所先后6次支付现金给塑料七厂,共计141万余元。令人吃惊的是,所有款项都是凭“白条”领取的,2002年5月28日,经办人用收据换回了全部“白条”。

  检察机关的司法鉴定出来后,福鑫公司才明白事情真相———原来,房管所私自划走了法院的冻结款。

  巨款没入公家账

  检察官认为,石桥铺房管所划走的141万余元拆迁补偿费应属塑料七厂所有,经办人收取此款后应交回单位入账。但沙坪坝区检察院的司法鉴定结论却是:截至2003年8月底,塑料七厂及其下属分厂财务均没有收到这笔巨款。

  昨日记者从塑料七厂清产核资小组组长王天恩处得悉,单位至今也没有得到141万余元补偿款,原本效益很好的该企业目前已负债累累,“我们的职工也想弄清楚那笔巨款究竟到哪里去了,大家分析,已卸任的个别领导嫌疑最大,希望司法机关能尽快立案侦查。”

  房管部门是怎样解释141万拆迁补偿款的去向问题呢?石桥铺房管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划拨此款完全是高新区管委会的意思。今年1月,高新区管委会曾专门给九龙坡区法院发函,称总共补偿给塑料七厂拆迁费是240万元,其中214万元补偿给了职工个人,26万元补偿给了该厂(已经执行)。房管所有关负责人称,在补偿费的发放中,不需要正规发票,只要拆迁单位的收据就可以了。“白条领走冻结巨款”结局如何?本报将关注法院即将举行的听证会。

  律师说法

  冻结款不能乱划拨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对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必须经原法院或上级法院解封(冻)后才能作出处置。即使查封冻结错了,案外人提出异议后,也需通过法定程序解封、解冻后处理。陈律师认为,石桥铺房管所划拨拆迁补偿款应按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经法院审查解冻后才能划款,任何单位不能以行政行为代替法律行为。记者徐建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