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挣50元投出炸药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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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6:26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讯(特约撰稿人杨文王维红)只为挣50元钱,竟代人实施报复。4月1日,左权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张某有期徒刑3年。 去年3月,胡某因与承包铁矿的合伙人发生矛盾,便怀疑是合伙人的哥哥韩某从中挑拨所致。于是,胡某给了张某50元,让其替自己进行报复。10月28日深夜,张某将胡某私藏的雷管、炸药制成的炸药包扔于韩某院内,幸亏没有爆炸。张某、胡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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