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获刑10年“破财”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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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6:26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讯芮城县法院近日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杨关存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5.4万余元。 经查,自1993年以来,被告人杨关存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长期在家坐诊治疗烫烧病人。2004年8月11日,在收治被开水烫伤大腿、臀部和阴部的病人韩某(3岁)过程中,因设备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导致韩某病情加重。直至8月22日19时许,被告人才告知
8月23日12时,韩某因烫伤后耽于治疗,导致传染性休克、肾功能衰竭、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党贵红冯宏涛(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