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岂能拍脑袋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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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7:13 新桂网 | ||||||||
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撤销关于怀孕14周以上人工流产需经行政审批的的规定(据《生活报》4月2日报道)。 从宣布实施到决定撤销,这个法规一共不过20多天的寿命,可谓生也匆匆,死也匆匆。该法规一经媒体公布,马上激起了强烈反响,一时间批评之声沸沸扬扬。尽管哈尔滨搞“人流审批”,初衷是为了禁止人为选择胎儿性别,但公众对此提出质疑,恰也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所立之法本身就“先天不足”,一旦贸然推出,出现大量的“违法”现象几乎是必然的,而“违法必究”又究之失据,稍有不慎,更可能“后天失调”。剪不断、理还乱,这不仅是某个具体法规的尴尬,更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在制订规章制度乃致法规的时候,未作周密考虑、详细论证,就草率行事,以至制度法规刚刚出台,就遇到了执行难的无奈。于是进退两难,要么朝令夕改,要么法如空文,这样的情况在不少地方已有过,而哈尔滨的例子则是再一次给我们敲了警钟。江苏奚旭初 新桂网 作者:奚旭初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